动态详情

科研合作应该怎么讲诚信?


转载 《科学网》
作者: 龙五?龙舞!

昨天我要贴博文《磁受体:齐天大圣的黄金罗盘》的时候一众朋友还不要不要的,后来大家激烈讨论了之后,我说对不起各位兄弟啊,我还是贴了。另一件请各位好友体谅的是,我已经尽量写的委婉,并且很顾及朋友的感受了。友情是私交,学术不端是公事,若因为我写博客各位对我有意见,这里我先表示道歉,并且恰当的指出,就算我不讲,Nature也讲了不是《Chinese scientists row over long-sought protein that senses magnetism》?
另一个事情是,上一篇博文只是个铺垫,主要是磁感知这个方向我并不熟悉,因此需要一点时间来阅读文献。这一篇则是我希望与各位分享并讨论的重点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前几天在科学网上看到了一则新闻,《清华北大论文抢发风波:两校疑认定该事件“违反学术规范”》。大致是说北大有位X教授发现了新的磁受体,文章还在投呢,清华一位教授已经拿着从X教授那里获得的实验材料抢先发表了。看到X教授的名字,我的第一反应是曾经某次开会的时候见过。后来想起来了,10年10月在北京开某个会议的时候,的确是见过。那个会议很有意思,参会人员是邀请制,也有几个是自由申请的参加者。我印象中这个会议只有三个自由申请成功的参会者,包括他与我。因此聊天的时候,发现X教授做的内容与会议的方向基本不符,就纳闷说您咋来开这个会啊?X教授答:我来打酱油的。我说:密兔啊!咱那时候出道不久,X教授也是刚回国,青年PI们有多艰难你懂的,所以大家颇有共同语言,于是共同探讨了红烧酱油跟凉拌酱油的异同。
本篇先要讲的第一个问题是,至少到现在为止,并没有任何正式的、官方的结论出来,新闻报道不能作数。【此处因为友情省略若干字,请读者自行脑补】因此,最好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、不拖泥带水的调查结论,要是有问题就赶紧开回家,要是没问题也请尽快出来公开声明,并恢复他人的名誉。
如何调查,怎么调查,以及怎么给结论,这不是本篇关心的问题。紧接着上一篇,本篇要讨论的问题是,科研合作是不是要讲诚信,以及应该怎么讲诚信。第一个问题估计没有争议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清清楚楚写了“诚信”的,应当自觉遵守。第二个问题是今天讨论的重点,也正好是本月12日我们生信领域同行一起讨论的问题。因此本篇的观点也不全是我本人的,参考了诸多好友的看法。
第一,科学家要自律。科研工作很难搞,失败的多成功的少,而且单就生命科学研究来说,一般顶级的刊物都希望能做的非常的全面、非常的扎实,最好既有新的技术方法和平台,又有重要的生物学发现,还能在临床、医学等实际应用中有贡献,并且还得有相当的理论高度。考虑到每位学者的知识面都不是无限的,因此做非常完整的研究对每位学者的智力都是严峻的挑战,这就需要不断的学习与合作。做PI和当学生那会儿不一样,学生时代有精力,不会的东西花时间学能学的会,PI们一是忙,二是精力跟不上了,再想学习新的东西就很困难,想请人教那自然也不容易,你肯放下身段求助,人家也未必愿意搭理你。别人肯教,让你看未发表的工作,并且还愿意跟你合作,本身就是一种信任,你要上去就是一刀,那不真成农夫与蛇了吗?所以,实验材料啊,未发表的结果啊之类的,这些其实是可以分享的,而且很多很多学者乐意将自己的东西与他人分享。
例如抽雪茄的格瓦拉教授,先是开会的时候遇见了就好心的给建议,然后咱就派学生过去学,后来感觉研究系统不错,征得同意后就直接薅过来用,光质粒都不知道拿回来多少,至于未发表的结果,人家根本不在乎,随你看,看过瘾为止。后来感觉这一切都不太真实,赶紧跑去问老马,说有没有这么好啊?答:出了名的好啊,人见人爱的。所以国内学术做的好人品也超赞的学者其实是挺多的,你想要他的质粒,用他的设备,看他未发表的结果,很多时候口头承诺一下都是会答应。当然一般来说,对方会有些小要求,例如你不能随便把拿到的东西转赠他人,你拿别人的东西发表论文要先打个招呼,征得允许之后再投稿,人家未发表的结果你看了也就看了,搁自己肚里别乱说就得了。另一个问题是,咱中国是人情社会,人品的重要性并不低于学术,并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比较密切,大家互相认识,其中某个出了千,得,一顿饭的功夫所有人都能知道,红了当然是好事,但因为学术不端红了这估计以后就没法儿混了。基本的学术道德,一般来说学生们刚进实验室都要学习,没有开展过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不妨重视一下这个问题,现在国内学术不端的成本越来越高,出了千不要说功名利禄,就是想全身而退都很困难。因此,科学家显然需要自律。
第二,逐步建立完善的科研合作制度。例如看微博上有讲科研合作如果互相赠送东西,是可以签“材料转移协议”(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, MTA)的,据说还有“版权转移协议”(Copyright Transfer Agreement, CTA)。这些都不妨可以尝试建立起来。这篇博文贴了咱得转给学院领导,看能不能也借鉴一下兄弟院校的经验。是不是必须得签正式的科研合作协议,这个可以看情况,你觉得靠谱就不签,不放心就签了。04年那会儿与丰丰合作,第二天他就拿了个书面协议让我签字,说是有话事先说清楚防止扯皮。后来觉得这个方法好,一般与人初次合作都是要白纸黑字讲清楚,例如第一作者怎么分,通讯作者怎么算,第一单位归谁,知识成果怎么划分,等等,完了之后大家签名,每人留一份作为凭证。例如去年还是前年咱跟同事打赌,做一个东西我赌他做不出来,他赌自己做的出来,谁输了谁就从华科东校区大门口裸奔到磨山公园的门口。学院其他朋友不相信,咱就把裸奔协议拿出来:签了名儿的。因此咱俩见面打招呼与众不同,张嘴第一句都是:你小子就等着裸奔吧。另外,有时为了让对方安心,咱也是要求签协议的,比如从格瓦拉教授那边薅质粒,人家是没有要求,但咱还是按规矩发了份签名的协议过去。当然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一般就不必须签协议了,比如我跟胖子合作,也就是第一年装模作样签了份协议,以后就再也没签了。朋友嘛,有话好说。当然如果科研合作制度完善了,研究单位要求凡合作必须签协议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第三,提高科研合作中出千的代价。千王之王那是电视剧,科研合作还是不要出千比较好。如果是无心之过,例如忘记了之前有合作协议,或者学生并不清楚PI们之间有协议之类的,这个一般朋友之间解释一下,诚恳道歉估计也能求得原谅。而且得尽快有些补救措施例如主动撤稿,或者至少要出个纠错讲清楚对方的贡献。小问题一般大家都不会计较,互相帮助是应该的。但是重要的科研成果,真要出了事儿一般就不会是记忆里的问题,可以肯定是在出千。大家搞科研这么久,就算智力不超常,也不会是弱智,大庭广众下出千,莫非真以为瞎念叨“你看不我见,你看我不见”大家就真的看不见?对吧?愿赌服输,既然出了千,那也别怨罚。
因为前一周众同行好友们正好讨论了这个问题,所以这里咱给出朋友们关于科研合作的一些建议,以供参考:
(1) WJW: 合作是一个相互之间深入学习、了解的机会和平台,对于合作应该抱一个积极的心态,关键是要衡量一下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问题。(2) PSL: 合作首先看人品,找靠谱的人,胸怀要大,真诚合作的人,如果只想合作就是不想给作者的不合作。(3) GAY: 双方都诚心想做出好的东西,发表好文章的,提前说好署名和单位的问题;一些很熟的朋友请求帮忙的,又不花多少时间,力所能及的就帮忙做了,不必计较署名的问题。(4) Shirley: 之前没说好的合作,若是很好的朋友,做力所能及的事情,不要多做;如果要继续合作,关于如何署作者的事一定提前讲好。(5) WXF & ZY:合作方向匹配,产出数据多,最好同城同单位,事先分好作者;如果不是同单位,通讯作者单位说清楚。(6) LCY: 在合作之中要让合作方清楚自己研究部分的工作量。(7) 对于一个刚刚起步阶段的实验室,合作的重要性比较大。(8) 有时自己作不作为通讯作者不重要,但一定争取做该工作的学生的利益,要求共一作。
最后,这个事儿无论如何影响会非常深远。一个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,不如借这个机会将科研合作的规范明确下来,因为“国内这些年合作都是口头协议,主要靠人品维系”,朋友老徐建议,“不论感情多好,还是领个结婚证比较靠谱”。其次,这件事情的处理可能正在走程序,需要一些时间,程序正义很重要,另外讨论科研合作规范也可能需要时间,咱也表示理解并期待最终的结果。再次,学术的问题,最好还是能够通过科学家们的协商、讨论和沟通来解决,你得相信有些学者是有理性的。最后,学者要有勇气。

原文链接地址: http://blog.sciencenet.cn/blog-404304-9225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