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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生物信息学会简介



本会名称:
湖北省生物信息学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
本会的性质:
本会是由 湖北省 内的 生物信息学科技工作者 自愿组成的全省性、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

本会的宗旨: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提倡辩证唯物主义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认真贯彻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团结、联合、组织会员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充分发扬民主,积极开展生物信息学术上的自由讨论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,倡导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精神,促进生物信息学的繁荣和发展,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推广、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,促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,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,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。

本会的党政管理:
本会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,承担保证政治方向、团结凝聚群众、推动事业发展、建设先进文化、服务人才成长、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。
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,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 湖北省民政厅 ,党建领导机关是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。
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党建领导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本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积极开展生物信息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;
(二)大力普及生物信息学科技知识;
(三)参与国家和湖北省有关科技政策、科技发展战略、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和学科决策等工作;
(四)举办生物信息学专业培训班,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。
(五)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。

本会的会员:
本会实行会员制。本会会员为 个人会员 。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是本会的业务(学科)领域的专家、学者。
(五)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,从事本学科研究、教学的人员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对本会的相关工作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;
(七)有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的权利。

本会的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:
本会的收入来源:
(一)会费;
(二)社会捐赠;
(三)政府资助;
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;
(五)利息;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本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会员承受能力制定会费标准。本会会费标准的制订和修改经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,并获得2/3以上的会员通过后生效。本会会费标准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。本会的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本会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本会现任的领导成员:
理事长: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张红雨教授;
副理事长6人,分别为:
中国种子生命科学技术中心周发松研究员;
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刘娟教授;
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张晓龙教授;
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蒋兴鹏教授;
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夏晓勤研究员;
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刘森教授;
秘书长: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薛宇教授;
理事45人,注册会员324人。